| 一、
版主的產生 |
| 1、 |
凡舉擁有華義WGS帳號的會員,皆有機會申請成為版主。身為版主具有管 理版務、與上版討論會員相互交流義務。 |
| 2、 |
申請版主符合資格者,華義官方將於一星期內正式公告於「版主天地」中。若不符合資格者,於兩星期內不得再次提出申請。 |
| 3、 |
經華義審核通過之新版主,華義將於討論版發文公告正式委任。 |
| 4、 |
副版主需經由版主推薦申請之。 |
| 5、 |
版主申請書被退回之兩星期內,不得再次申請。 |
| 6、 |
經停權之會員不得申請成為版主、副版主。 |
| 二、
版主的權責與義務 |
| 1、 |
新任版主須於官方公告後,7天內重新整理版務內容,以玆確認新版主上任訊息。 |
| 2、 |
版主須隨時留意「版主天地」之相關公告,以確認版主的權利與義務。 |
| 3、 |
版主須視其各版務需求撰稿,以利各會員了解各版之間的主旨異同。 |
| 4、 |
版主有管理版務的權利;例如:將優持質文章收錄至精華區內、刪除不雅的發言、與其他會員共享心得……等等。 |
| 5、 |
版主如發現會員有重大違規,例如:大量廣告、出言不遜、情色留言、不實毀謗、違規交易…..等情事,得依規定檢舉上報華義官方,以維護會員權利。 |
| 6、 |
版主有權推薦適合的副版主人選。 |
| 三、
版主請假 |
| 1、 |
版主若因重大事故無法上線,應由版主在本版發公告後,請該版副版主代為處理版務,若副版主在一星期內仍未上線管理版務,華義官方將有權視其情節輕重與以懲處。 |
| 2、 |
若該討論版尚未推薦副版主,版主應至「版主天地」向華義官方提出申請,由華義官方人員暫代其職務;且須於所屬討論版上發文公告。若版主告假卻未提出申請或未在該討論版中公告,且一星期未上線管理版務,華義官方將有權視其情節輕重與以懲處。 |
| 3、 |
請假日期以兩星期為限,若真有需要將斟酌以個案處理,最長期限為一個月。若超過期限請找尋代理版主或辭去版主一職。 |
| 四、
版主卸任 |
| 1、 |
辭職:版主辭職請至「版主天地」向華義官方提出申請並說明原因,並推薦繼任該版版主適當之人選。 |
| 2、 |
廢除:版主若有以下不當情形發生,華義官方有權經公告後,廢除版主職務。
a. 版主帳號因故被停權。
b. 連續兩星期未上線。
c. 該討論版所刊登之文章違反規定,經警告後一星期仍未加以管理改善者。
d. 或依官方公告重大情節疏失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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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 版主卸任後,除特殊理由並經由華義官方核准外,須經一個月後才可再次提出申請。 |
| 五、
罷免版主 |
| 1、 |
經由10名以上會員於該討論版聯署通過。會員可於「版主天地」中提出罷免版主之申請,申請書中之下列條件:
a. 欲罷免之討論版中英文名稱。
b. 欲罷免之討論版版主名稱或暱稱。
c. 提出罷免人之WGS帳號及暱稱。
d. 提出罷免的原由。
e. 10名以上(包含10名)會員的聯署。 |
| 2、 |
經華義官方審核後,若確有其事將視其情節輕重,予以懲處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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